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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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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9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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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实验室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。

2、进入实验室的本校师生需取得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;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各类人员,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;校外单位人员来实验室参观、协作、实验等工作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,由本实验室人员陪同。

3、实验室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有毒、有害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实验室。

4、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,实验中心定期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,实验指导教师在工作期间不能擅离岗位。

5、不得将私人财物存放在实验室,确保电、暖、门、窗等的安全,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。

6、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,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;严禁在实验室私自使用电热器具;严禁在实验桌面放置水杯及饮品等与实验无关的液体;实验室使用完毕切断电源(必需通电的除外),关熄照明,关好门窗。

7、精密及贵重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;仪器设备发生故障,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上报,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。

8、实验室要保持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不得在通道堆放杂物;消防器材存放需醒目易取,不得移做他用或损坏。

9、教学人员在实验中心领取钥匙并妥善保管,转借需经试验中心同意,使用周期结束及时归还钥匙,不准私配钥匙。

10、发生事故及案件要保护好现场,及时上报有关部门,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,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。

11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、学习的人员,必须遵守本制度,实验中心有权终止违反规章制度者使用实验室。